关于加强市区在建工程扬尘控制等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8-10 浏览次数: 字号:[ ]

市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中央环保督查组将于8月15日左右到我市进行检查,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切实做好环保督查的迎检工作,要求各在建工程做好以下几点要求:
  1、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体系,将职责层层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要求各在建工程项目部配备专职保洁员。
  2、施工单位应做好工地的围挡围护工作,并在围挡上按规定设置公益广告。
  3、施工范围内各种物料、设备要按规定放置,做好有效覆盖,每个作业面的剩余材料要保证堆放整齐,废料要及时清理干净。
  4、施工单位要做好运输施工物料的管理。对沿途散落的施工物料,要组织专人清扫冲洗,对工程沿线进行定时洒水,尽力减少施工过程中的粉尘污染。
  5、由于景观提升与立面改造等工程在市区人员较密集的区域施工,应严格按规范及有关文件要求,做好文明施工,在确保工程质量要求的同时,竭力将噪音及扬尘减少到最低程度。
  各施工、监理及建设单位要加强巡查工作,加强过程控制,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处理,要尽力消除一切影响环境的不利因素,对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作业的施工单位进行处理。同时,我站也将对各工地展开全面的文明施工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责任主体立即落实整改,对迎检工作中措施不力,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绍兴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17年8月10日

 


  抄送:市环保局、市建设局、越城区建设局、柯桥区建设(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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