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城市景观提升工程和“美丽示范街”工程质量安全夜间专项检查情况通报(第三期)

日期:2017-08-10 浏览次数: 字号:[ ]

市区各在建施工、监理、建设单位:

  为确保城市景观提升工程和“美丽示范街”工程按时保质完成,从7月14日起,总站按照上级领导指示要求,在开展日常质安监工作的同时,对市区在建的2017年景观提升和“美丽示范街”工程进行了不定期夜间巡查。本期从7月24日至8月10日,共进行夜间巡查7次,对14个市区在建的项目进行了突击抽查,主要对人员到岗到位、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了检查,涉及施工企业14家,监理单位7家。截至8月10日,环城北路(昌安立交桥至小城北桥)大修工程已经基本完工,并于8月5日下午5点试通行,考虑到基层龄期未到,在试通行期间限制除小型车外的其他车辆通行。
  从夜间巡查结合日常检查情况来看,总体上有所改观,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各责任科室均已对相应工程下发了整改单或工作联系单,并要求限期整改。
  一是人员到岗到位及值班方面。通过前阶段检查,发现本期人员到岗到位及值班情况相对较好,基本能做到夜间施工期间业主代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等以及监理单位总监或监理工程师在岗,夜间停工时施工单位有人员值班。但也有个别工程如绍兴市2017年城市景观提升工程-绍兴古城西片及二环北路道路和绿化整治(一、二、三标段)(监理单位:浙江中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监:陈伟),总监到岗率较低;延安路(解放路至环城东路)“美丽示范街”创建综合整治工程—道路绿化工程,施工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未能有效到岗到位,仅在现场浇筑混凝土作业时才到岗。
  二是安全文明施工方面。夜间施工时,部分作业人员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帽、甚至赤膊;公益广告总体覆盖不足,部分围挡不能全封闭,部分交叉路口的围挡存在视线盲区,夜间警示灯缺少,且部分不能正常工作;部分施工洞口未按要求设置防护措施;建筑垃圾清运时未按要求洒水,清运后现场未清扫,扬尘严重。另外,绍兴市2017年城市景观提升工程-绍兴古城西片及二环北路道路和绿化整治(一、三标段),部分施工人员在集装箱住宿;绍兴市2017年城市景观提升工程-绍兴老城区西北片道路和绿化整治(一标段),围挡、警示标志以及夜间警示灯缺少较多,未做到工完场清,材料未上盖下垫,随意堆放。
  三是工程质量方面。本期主要对混凝土、半刚性基层以及沥青面层等夜间作业进行了检查,其中混凝土浇筑8次,厚度、钢筋间距等基本符合设计要求,并要求施工单位做好混凝土的振捣、抹面、养护和试块留置工作;半刚性基层摊铺3次,厚度、压实情况总体较好,但绍兴市2017年城市景观提升工程-绍兴古城西片及二环北路道路和绿化整治(二标段)在7月31日晚间半刚性基层施工时遇强降雨,车辙严重甚至形成弹簧现象,已责令返工;沥青路面摊铺1次,沥青到场、初压、终压温度均能达到规范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强化质量安全责任制,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三定”的要求认真落实整改,举一反三,开展全面的排查,严防类似情况再次出现。要正确处理好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的关系,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力度,严格按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把好原材料关,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改善夜间作业条件,落实夜间施工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工程按时保质完成。
  根据目前进度,下一步将重点对侧平石、人行道块材的几何尺寸抽查;针对SMA沥青路面市区首次使用,且SMA原材料要求高,技术含量高、施工工艺相对复杂,沥青混合料供应单位技术能力普遍不足,将加大对SMA沥青面层的管控;8月为台汛季节,要求各方主体对照防台应急预案,落实防台物资设备、人员和各项措施,总站将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总站还将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加大整改复查力度,对上一期存在的问题进行一一对照复查,对整改不力的有关责任主体、责任人进行扣分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提请市建设局作行政处罚。

 

 


  绍兴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17年8月11日

 


  抄送:市住建局,市政府城交处,局城管处,建设处,建筑业处,袁建局长,沈长荣副局长,陈伟平总工程师,金龙彪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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