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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滨海新城河道整治工程等建设项目档案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7-12-08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有关建设单位:

  我局于2017年11月15日、16日对滨海新城河道整治工程(水利建设)、恒大珺睿府、迪荡湖建设工程、中节能(绍兴)科创园和环保产业园、大庆寺安置小区、绍兴市职工之家等6个建设项目进行了档案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的6个建设项目分别位于越城区和市直开发区,
  各受检项目的建设单位对这次执法检查工作比较重视,特别是绍兴滨海新城管委会建交局领导,向检查组成员汇报了滨海新城河道整治工程(水利建设项目)的基本概况、档案资料收集情况和下一步规范工程档案管理的工作措施等;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迪荡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能积极组织迪荡湖建设工程各标段的相关工程管理人员和档案资料员,配合检查组顺利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总体情况看,各建设单位的档案意识普遍较强,均落实了相应的工程管理和档案资料员,在检查现场,人员、资料到位情况良好。其中,绍兴滨海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实施的滨海新城河道整治(水利建设)项目和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迪荡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实施的迪荡湖建设工程,建设周期较长、施工标段较多,通过竣工验收的相关标段施工、监理资料大部分已经移交市城建档案馆;绍兴市镜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代建的职工之家工程档案也在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市城建档案馆进行了移交,目前施工、监理资料已基本符合归档要求;绍兴永恒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恒大珺睿府和绍兴市城北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的大庆寺安置小区均为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基本能按工程进度形成建设前期和施工、监理文件;中节能(绍兴)环保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新建厂区工程目前正进入招投标阶段,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高度重视工程档案管理工作,项目启动后主动联系市城建档案馆,要求对其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工程档案业务培训。
  二、存在问题
  执法检查现场,除绍兴滨海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提交了建设项目档案情况汇报和项目梳理表外,其余各受检项目建设单位均没有按要求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也发现存在竣工项目工程档案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不及时、前期准备阶段和竣工验收文件材料收集不齐全或为复印件;部分施工、监理文件的形成与工程建设进度不够同步、竣工图编制不够完善、整理不够规范等问题。
  滨海新城河道整治(水利建设)项目和迪荡湖建设工程,部分施工标段的施工、监理技术资料经市城建档案馆审查已基本符合归档要求,但建设单位的前期审批、竣工验收文件材料还未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或移交的文件材料不够完善;绍兴市职工之家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归档文件材料尚有部分欠缺。
  三、其他要求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浙江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等规定,建设单位应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和竣工验收文件材料,督促施工、监理单位真实提供与工程建设进度同步形成的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监理文件,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竣工档案原件。
  为此,要求绍兴滨海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按照滨海新城水利项目梳理表,及时将已竣工标段的工程建设前期、竣工验收文件材料向市城建档案馆进行移交归档;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迪荡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迪荡湖建设工程进行建设概况和各施工标段工程档案情况的梳理,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提交市城建档案馆;绍兴市镜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按要求及时补交职工之家所缺文件材料。绍兴永恒置业有限公司、中节能(绍兴)环保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和绍兴市城北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应及时收集积累恒大珺睿府、中节能(绍兴)科创园和环保产业园、大庆寺安置小区的项目前期、竣工验收文件材料,同时督促相关施工、监理单位跟踪工程建设进度同步做好后续施工文件、监理文件的收集整理和竣工图的规范编制等,在工程竣工验收时提请市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进行专项验收,并按规定做好移交归档工作。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7日

 

 

 

  

  抄送: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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