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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省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浙江省建筑工业化示范城市、企业、基地和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7-11-08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区、县(市)建设(建管)局,市直各开发区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浙江省建筑工业化示范城市、企业、基地和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各地相关单位开展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本地符合浙建〔2017〕12号文件认定办法的企业、基地和项目申报省级示范。

  二、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将申报企业、基地和项目的材料于2017年11月22日之前汇总后,报送市建设局促进中心。

  三、对申报省级示范城市的县级市,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将申报材料于2017年11月22日之前汇总好后,报送市建设局促进中心。

  四、申报所需材料及相关表格可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最新文件一栏进行下载。(下载链接:http://www.zjjs.com.cn/n71/n72/c364252/content.html)

  联系人:毛抒昕;联系电话:85202002;传真:85202002;邮箱:277198823@qq.com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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